新闻导航
企业新闻 行业动态 本周聚焦 企业访谈 铝业科技 统计数据 展会报道 铝业知识 技术标准 本网动态 经营管理 贸易知识 成功人物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标准或提至500元/吨

时间:2013-12-04 星期三 来源:中国铝加工网 作者:管理员 http://www.alu365.com


  记者日前获悉,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有望从240元/吨标准煤大幅提升至500元/吨标准煤左右。预计相关文件最快年内下发。
  发改委、财政部2010年印发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办法》指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提高将直接利好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对余热发电类项目,由于单个项目年节能量一般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目前执行的补贴政策是,按照每度电节能350克标准煤、中西部地区项目按照300元/吨标准煤、东部地区项目按照200元/吨标准煤标准由中央财政直接补贴。

相关新闻
更多
热门推荐
更多
中国铝加工网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中国铝加工网“的所有图片和文字及其它稿件内容,版板均为中国铝加工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电话:010-51111338联系授权转载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内容来源:"中国铝加工网www.alu365.com"。
2、本网未注明或转载的,是为广大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透视
行情导航
最新展会
最新加入企业